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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防风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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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局领导对各科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会议组织、宣传报道,信访、接待、车辆和房产物业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冬修水利资料、水利信息工作。【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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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水利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协助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审核和申报;参与对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及新建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和行业财务管理。水利公益性资产、价格管理工作;监督水资源、水费、堤防费的征收和使用工作;指导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和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监督;依法对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指导、监督水利行业的内审工作;指导水利综合经营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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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拟订河流综合规划;制订水长期供求及其水量分配计划;实施取水许可证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协管水资源费的征收;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节约用水、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和水资源的调查评价;按现行分工,负责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监测,协同环保部门审定水域的纳污能力。确定排污总量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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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河道及其岸线、河堤、海堤、河口和滩涂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对江河、海堤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破堤、泵吸排水口、交通旱闸等审查工作;指导机电排灌工作。【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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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验收,对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督;组织水利建设项目的报建、工程开工审批及工程后评价;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指导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执行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返回】 |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作,协调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重点农水基建管理工程建设和技术审批;负责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建设、农村节水工作,对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征收水土保持科补尝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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